2021年8月18日,菏泽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经菏泽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核准,变更登记的事项:单位名称、住所、宗旨和业务范围、法定代表人、经费来源。
单位名称由“菏泽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”变更为“菏泽市工人文化宫(菏泽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、菏泽市职工法律维权中心)”。
住所由“中华路1599号”变更为“菏泽市开发区天香路和永昌路交叉口”。
宗旨和业务范围由“负责职工维权、困难救助、就业帮扶、法律援助、信访热线、争议调解、心理疏导等工作”变更为“承担开展职工教育、职工文化、职工康体活动工作;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、就业创业指导、技能培训、困难职工帮扶救助、心理咨询等服务”。
法定代表人由“孟红霞”变更为“毛彭波”。
经费来源由“经费自理”变更为“全额拨款”。
特此公告。
菏泽市工人文化宫
2021年8月20日